星期二, 十二月 12, 2006

某报评论版编辑原则

某报评论版编辑原则

孙振军

我报评论部的梅主任是国内时评、杂文界公认的美眉。但从她今天进门后面部扭曲的表情看,八成是又挨批了。果然,她开腔了:

各位各位,活儿先停一下。上期我们发的那个讽刺某局搞年终总结的杂文,市里有好几个局长都对号入座到部里告状了。部里的“阅评”上也点了我们的名。刚才总编辑把我叫去猛剋了一顿,并重申了咱们这个杂文、时评版的编辑原则,大家记一下——

关于题材。讨论个案的、具体事件的、已有定论的或正面建议的话题,原则上都可以;讨论法律的、规定的、文件的、特别是对体制、政策、中心工作等指手划脚的,统统不能用。

关于人物。普通群众、基层单位负责人、私企老板、科营级以下乡村干部,话说细点、说重点、说狠点都没关系;县团级领导、重点部门负责人、纳税大户老板,可以轻描淡写、一笔带过;厅局级以上领导以及省辖市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一概不准涉及。

关于腐败。已经定过性或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已经生效的,比如胡长青、刘方仁、陈希同、王宝森等可以尽情引用、无情揭批;团体性溃烂、行业性暴利、阶层性特权或普遍性存在的腐败,不要涉及;公检法、纪委、监察局正在查处或尚未定性或当事人还在上访、申诉的,不要涉及。

关 于风气。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,垄断行业、特大企业的经营作风,特殊部门比如学校、医院的师德、医风,原则上不准涉及。对社会风气,比如小商贩乱占道、 司机乱停车、夜市食客随地吐痰,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不排队、大喊大叫,尤其是嫖娼卖淫屡禁不绝、三陪小姐前赴后继等影响恶劣的现象,可以进行连续性的经常鞭 挞。

关于作者。要多用离退休老干部的来稿,他们受传统教育多年,观点稳重;要多用重点、主流、强势媒体队伍中作者的来稿,他们纪律严明、 训练有素、下笔有分寸;对大学老师、都市报、晚报队伍中作者的来稿,要尽量少用,严格把关,他们思想太激进,容易惹麻烦;对自由撰稿人尤其是经常在网络上 发表文章的人写的稿,要一律枪毙、决不放行,免得惹麻烦。
五、关于语言。要理性、建设性、要温和、平等,要全面、周到,要客观、友善;既要提出问题,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。切忌过激、偏激,切忌激烈、激动,切忌直言、直语。做不到的事情、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就不要再说了,要符合国情、社情、地情。

六、关于风格。要寓教于乐、寓抑于扬,用春秋笔法、曲棍效应;切忌直来直去、直抒胸意,禁用太史公笔法,杜绝直接奔主题。

此外,关于拆迁补偿问题、违规占地问题、刑讯逼供问题、警民冲突问题、群体事件问题等等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话题,沾都不要沾。

还有失地农民……

还有河流污染……

还有劳资纠纷……

还有工伤矿难……等问题……

对啦,凡是上级有关部门曾经明确要求(含文件、传真、电报、电话、短信、口头通知等)过不准报道的事儿,通通不准讨论、评论!

评论:

始皇焚书塞抹布
微言大义或以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