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十二月 05, 2006

国家有关规定

(一)文艺、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,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,运动员或艺徒时,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。
(二)用人单位批准招用的少年、儿童,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,促使他们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健康成长,并负责创造条件,保证少年、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。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、儿童必须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。
------所以参加国际比赛的童男童女符合规定,不是童工

2 评论:

类似的还有运动员结婚的规定,都是用行政部门规章消解法律的规定。

C&K是什么啊?